(资料图片)
通过短视频博主分享的日常生活视频嗅到盗窃机会,一男子从广西乘汽车、转火车、划小舟去往杭州入室盗窃。8月10日,南都记者了解到,日前,经杭州西湖区检察院起诉,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。
据杭州西湖区检察院披露,2022年10月,冯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杭州的一个博主,该博主喜欢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。冯某从该博主分享的视频中,推测该小区应属高档小区,该博主应该是有钱人,遂起了盗窃之意。
据悉,冯某准备了双肩包、手套、橡皮艇等物,于12月27日从广西老家出发,于次日抵达杭州。当日16时许,冯某先打车至目标小区的隔壁小区,后穿过树林,使用橡皮艇过河,走山路绕到目标小区后山。18时30分许,冯某通过栅栏破洞进入目标小区,随后躲进一间正在装修的房子,并发现该处房屋的隔壁正是该博主的住处。12月29日凌晨3时许,冯某利用在装修房内的人字梯和绳子,从该博主家大门爬到二楼阳台,推开阳台门进入二楼走廊。
因事先已经通过该博主分享的视频研究过房子的布局,冯某径直进入目标房间,盗窃了金银首饰及品牌女包、外币等物,又进入地下室,盗窃了4瓶茅台酒。
12月30日,冯某离开杭州前往广州将品牌女包销赃。因觉得盗窃的金银首饰是假货,冯某将其丢弃,将窃得的茅台酒、外币带回老家藏匿。
今年1月16日,犯罪嫌疑人冯某在老家被抓获归案,对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4月21日,该案移送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经审查,西湖区检察院认为,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夜间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于5月19日对冯某提起公诉。经审理,鉴于冯某自愿认罪认罚,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。
采写: 实习生 何茵桃 南都记者 陈燕
X 关闭
Copyright © 2015-2022 大河医疗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京ICP备2022022245号-75 联系邮箱:435 226 40@qq.com